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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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规定,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须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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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非法金融活动鱼目混珠,扰乱金融消费领域正常秩序,严重危害金融消费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警惕非法金融活动。
一、慧眼识险,认清非法金融活动伪装
非法金融活动花样层出不穷,但主要有以下几种套路:
新概念新名词包装。不法分子使用当前一些新兴概念、热门话题伪装虚假项目,如区块链、AI人工智能、虚拟货币,防核污水辐射产品投资、国家重大项目投资等等。
金融伪创新做幌子。不法分子会注册一般工商企业,但发行销售所谓“金融投资”产品。例如,打着产业扶持、创新创业的幌子开展股权认购,或发售基金、P2P、“以房养老”产品。
假投资平台下诱饵。不法分子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发送虚假链接和不实广告宣传,并以小额返利不断诱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随后迅速转移资金,并伺机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
以上套路,高息利诱、无合法资质是其中最突出的特征。而各类金融诈骗,则往往以角色冒充、虚假事由行骗。
伪冒官方权威诈骗。诈骗分子通过假冒公检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平台官方客服工作人员,以要求消费者配合刑事案件调查、金融监管工作等实施诈骗。期间,诈骗分子会伪造监管文书和工作证件。
虚构金融事项诈骗。诈骗分子往往编造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调整利率、注销额度等虚假事由,或者建议消费者取消高额收费的金融服务,引诱消费者通过虚假APP申请贷款,进而诱骗消费者转账。
远程操作指导诈骗。诈骗分子会以“远程指导”等说法引导消费者下载会议软件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以此窥探消费者的银行卡号、密码以及短信验证码等个人敏感信息,从而盗取消费者财物。
二、高度警惕,加强非法金融活动防范
非法金融活动可能造成消费者财产权益严重受损,并使个人敏感信息遭到泄露,危害巨大,市民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
一是多思。高收益必然蕴含高风险,购买投资理财项目,多想想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这些产品和行情,产品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牢记“当你看上别人的利息,别人看上的是你的本金”,避免掉入非法金融活动的陷阱。
二是多看。及时查看相关机构是否取得金融许可,所售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是否在批准经营范围之内,了解经营模式、资金投向是否真实安全,坚持从正规机构或渠道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不轻信“内部消息”。
三是多问。投资决策前,要保持头脑冷静,多和家人仔细商量,避免盲目相信宣传造势。对金融业务有疑惑的,一定通过金融机构网点或官方客服电话咨询专业人士。还要养成学习金融知识的习惯,及时掌握金融知识、维权知识和防诈反骗技巧,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另外,切记做到“三个不要”。不要随便点击扫描来路不明的短信链接、二维码或开启屏幕共享,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身份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敏感个人信息,不要向陌生账户转账。
来源:深圳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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